8月9日晚,雷士照明(2222,HK)大股東德豪潤達董事長王冬雷在北京金融街洲際酒店接受經濟觀察網(wǎng)的采訪,隨行的還有王冬雷的助理和保鏢。王冬雷同時擔任雷士照明董事長的職務。
“我和吳長江沒有個人恩怨,沒有矛盾,正如他曾經所說,我是他的救命恩人,把他從破產邊緣拉回來,一周之內動用十幾個億把他給救了,在雷士照明董事會里,我用我的投票權把他重新選進董事會,推薦為CEO,并一直力挺他,但是非常遺憾,他一次又一次沖撞上市公司底線,董事會的底線,一次又一次涉嫌通過不同的交易掏空上市公司,已經使我這個董事長沒法做下去了,否則我會面臨法律的制裁。所以為了維護德豪大股東的利益,同時也為了維護廣大股民的利益,盡我們上市公司董事的勤勉盡責的義務,必須解雇他”,王冬雷表示,最近以來,他每天只睡三個小時,面對那些曾經反對吳長江的股東。
現(xiàn)在,王冬雷說,“雷士照明如果不清除吳長江,最多只有12月到24月的壽命”。
截止本網(wǎng)發(fā)稿,吳長江手機一直處于關機狀態(tài)。
問:昨天晚上在宣布罷免吳長江CEO的職務之后,網(wǎng)上傳出董事會后雙方發(fā)生肢體沖突的行為,是什么原因?
王冬雷:我們昨天開了董事會議,解除了吳長江的職務,除了他一人反對之外,其余全票通過。這次會議之后,我擔任新的CEO,在去履行新CEO職責,要求他把CEO掌管的營業(yè)執(zhí)照、工商資料和財務印章交出的時候,吳長江拒絕交出。在交接過程中,負責我和他安保的人員發(fā)生了肢體沖撞。在配合警方調查以后,這些人繼續(xù)回到原來的工作崗位。我認為,現(xiàn)場視頻的流出,是被人為設計的。
問:吳長江認為,遭罷免原因在于您試圖將雷士照明的核心產品轉移到德豪潤達,被他制止。
王冬雷:如果我想把雷士照明資產轉移到德豪潤達去,決定權根本不在于他,而在于雷士董事會批不批準,他只是一個CEO,轉移資產要股東大會決定,他有什么能力阻止呢?所以這個原因根本不成立。
問:真實的原因是什么?
王冬雷:首先,吳長江通過旗下三個公司在銷售端轉移大量利潤,而這三家公司背后的股東其實是吳長江,通過別人代持股份。他弟弟吳長勇是公司副總裁,負責供應鏈。結果他自己成立公司,從供應商那里拿貨加價賣給雷士照明。另外,吳長江告訴我們,2012年就簽署了一個20年的雷士照明的品牌授權,這是公司最重要的資產,居然董事會毫不知情。
問:他把這件事告知你們的目的是什么?
王冬雷:他是在要挾董事會,想說明他掌控最重要的資產,如果罷免他,他可以摧毀雷士照明,可以重新再造就一個雷士照明,但這是違法的。
問:你們什么時候發(fā)現(xiàn)了他這一系列的問題,會采取什么行動?
王冬雷:準確來說是三周以前,我發(fā)現(xiàn)公司的底線被挑破了。公司現(xiàn)在已經成立了調查委員會,會把相關證據(jù)交到警方。但這并不容易,因為公司基本由他掌控,他也一直在銷毀證據(jù)。我們的調查只能從外圍做,幾乎拿不到公司的任何資料和文件。
問:那公司面臨的局面是很被動的?
王冬雷:公司極其被動,事實上,我們上次免掉他二級公司的CEO,就應該更換營業(yè)執(zhí)照,被他拒絕。但我們相信法律的的公平,也相信我們的政府會維護股東和廣大股民的利益,最終會協(xié)助我們,完成對雷士公司合法的接管。
問:是什么觸動公司最終決定罷免他CEO的職務?發(fā)生在什么時間?
王冬雷:時間就在三周之前。他開大會脅迫相關人成立新的吳氏公司,并且要使用雷士照明為期20年的品牌,這已經威脅到公司的根本,是會摧毀上市公司的,或者說分割上市公司品牌利益。并且,當我們幾個股東想賣股票給其他投資人的時候,他跟投資人表示,雷士照明是由他控制,他不高興可以讓上市公司價值歸零。
問:一旦你們掌握證據(jù),是否一定會交給警方?還是說仍有和吳長江商談的空間?
王冬雷:如果有確鑿的證據(jù)不交給警方,其實違背的是上市公司董事勤勉盡責的義務。我不允許自己這么做。
問:自入股以來,您從來不知道他有涉嫌違法的行為嗎?
王冬雷:曾經發(fā)現(xiàn)過,他向我保證不再做關聯(lián)交易,但事實上不僅沒結束以前的關聯(lián)交易,還在推進新的關聯(lián)交易,比以前更加變本加厲,并從關聯(lián)交易中獲得高額利潤。
問:他這樣做的目的是什么?
王冬雷:以前我們只是猜測,報紙上也有很多關于他賭博的報道,但現(xiàn)在我們掌握證據(jù),他不僅賭博,而且是巨賭,他個人在澳門欠了4個億的賭債,單從這個層面,他已經不能做上市公司的CEO了。
問:德豪潤達入股這么久,對雷士照明的財務和相關制度沒有梳理過嗎?
王冬雷:我們在財務上有約束,但吳長江的很多事情是繞過財務做的,很大部分是通過商業(yè)手段。
問:入股后,您能正常實現(xiàn)對雷士照明的管理嗎?
王冬雷:入股一年不到,大概在去年6月左右,發(fā)現(xiàn)他不想讓我插手上市公司,我當時只認為他想保持在公司的地位,認為他如果能夠把雷士做好也沒問題,因為財務系統(tǒng)在閻焱控制之下。
問:公司需要多長時間才能將這些問題告一段落?
王冬雷:那要看吳長江是不是理智,在政府層面我們正在努力溝通,因為它是香港上市公司,跨兩地政府,有非常復雜的法律問題。
問:其他股東對這個事情有什么看法?您自己怎么理解?
王冬雷:他們認識吳長江比我早,如果我不支持吳,吳在雷士一天都做不了,是我的投票權使他做了CEO和董事,我現(xiàn)在覺得非常慚愧。現(xiàn)在董事會的意見是一致的,所有股東意見是一致的。當我知道他有巨額賭債的時候如釋重負,我知道了長久以來問題的原因,否則我百思不得其解,不知道他為什么會這么對待自己苦心經營過的公司。